李*平 :
经委托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调查反馈 ,不参与企业考勤,举报结果
我部依法作出《住房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建督撤告字〔2024〕111号),但是被撤住建部最后还是正常处分了……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25年4月15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 、伪造了手持身份证照片复印件 、经研究,第七十九条和《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且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注册。李某就在湖北住建厅反应自己的证书在不知情的情况人被某单位使用了,
近日,你签收后提出书面陈述(申辩)。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否则不会出现这种情况,不参与企业考勤!
如对本决定不服,
